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地区动态 乌海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隔空宣判”

法律法规网 作者:小柯
来源 来源: 政府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20-04-28 11:28:04  评论(/)

4月26日,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厅,海南区人民法院采用互联网方式“隔空”对吕舜等2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非法拘禁、诈骗、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欺骗他人吸毒等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据了解,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审结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自2009年开始,被告人吕舜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失学辍学人员,打架斗殴、逞凶斗狠。其利用恶名一方面开设赌场、非法放贷、强拿硬要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壮大组织规模,进而获得对110国道乌海段、海惠线公路海南段的非法“收费权”,对通行的大货车司机实施敲诈勒索;另一方面采取恐吓、滋扰、跟踪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非法讨债。该组织既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等暴力犯罪,又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经济犯罪,犯罪手段多样,在存续期间共实施犯罪活动52起,违法行为8起,涉及被害人160余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吕舜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欺骗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原判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骨干成员闫俊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华瑞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乔桥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其他积极参加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四年六个月,一般参加者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此案的“隔空宣判”,为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辟了新途径,在坚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确保了疫情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减,筑牢了社会安全稳定的守护防线。

市区两级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委监委、政法委、扫黑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有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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